苏商出海安澜(十九)
发布时间:2026/10/19 14:28:57
在沙特务必加强安全防范
在南非加强安全防范
在美谨慎前往亚利桑那州
在挪务必谨慎使用无人机
在赞切勿非法务工
在日谨防新型电信诈骗
务必遵守乌兹别克斯坦海关规定
在沙特务必加强安全防范
提醒在沙中资机构和中国公民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减少非必要外出,保持冷静,确保人身安全。有乘飞机出行计划的旅客请与有关航司保持密切联系,以免影响行程。拟赴沙特转机需慎重考虑当前沙航空状况。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切勿拍摄、发布或传播任何与沙特政府机关和军事单位、外国使领馆、军事活动或遭受袭击等相关照片和视频。
沙特当地应急电话:报警 999(利雅得、麦加、麦地那、东部省为911);交通意外 993;救护车 997;火警 998。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 或 +86-10-65612308。
驻沙特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966-11-4831590。
驻吉达总领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966-508399809。
在南非加强安全防范
南非部分地区近日发生反移民抗议活动并伴有针对外国人的暴力骚乱。谨此提醒在南中国公民和机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加强安全防范。
此次骚乱集中在夸祖卢-纳塔尔省德班市及豪登省约翰内斯堡市索韦托镇,并出现了针对外国人及其经营店铺的打砸抢烧行为。
引发本轮暴力骚乱的直接导火索是南非内政部根据宪法法院相关判决出台一项指令,旨在放宽对申请难民身份或寻求庇护的非法移民的审查程序并提供必要协助。此举被反移民团体及一些政治势力解读为政府试图将部分非法移民身份合法化,纵容非法移民抢夺本地就业机会、挤占公共资源。
南非政府强烈谴责抗议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和安全部门已抓捕一批涉嫌暴力的违法人员。南非内政部已于9日取消了争议指令。
在南中国公民和机构,务必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避免途经或前往骚乱及不安全区域,遇游行示威等安全事件勿逗留围观,及时绕行远离,避免卷入。遇突发事件冷静理性应对,避免激化矛盾冲突,优先保证人身安全,及时向当地警方和使领馆求助。
在美谨慎前往亚利桑那州
美国亚利桑那州多数景区地处偏远,沿途须经沙漠、悬崖等复杂路段,如遇紧急状况救援人员恐难及时抵达。近年来,亚利桑那州发生多起严重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此外,该州每年有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属于高温酷热天气,易引发脱水、中暑等疾病,并显著增加车辆故障与交通事故风险。谨此提醒在美谨慎前往亚利桑那州旅游。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拨打911报警(可要求中文服务)。
近期亚利桑那州涉中国大陆企业的经贸投资环境恶化,致使有关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建议中国企业加强对该州营商投资环境评估,谨慎前往该州经商投资。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65612308。驻洛杉矶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1-213-8078052,电子邮箱:LA_LB@csm.mfa.gov.cn。
在挪务必谨慎使用无人机
挪威对无人机管控严格,对操作员资格、飞行区域、拍摄区域等均有明确要求。在机场、军事基地、海上设施、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区域严禁放飞无人机。违者可能被处以拘禁、罚款、没收无人机、驱逐出境和禁止重新入境挪威或其他申根区国家等。
谨此提醒在挪严格遵守挪威当地法律法规,在挪期间务须谨慎使用无人机,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一、依法注册无人机操作员资格。操作员通常应在第一个计划放飞无人机的国家完成注册。若计划在挪威首飞,需通过挪威民航局网站(https://flydrone.no/register)注册操作员资格。注册后,应按照规定在无人机机身标记操作员注册编号。
二、确认所在区域是否允许无人机起降及飞行。放飞无人机前,请务必提前查阅挪威民航局网站关于无人机禁飞区说明(https://www.luftfartstilsynet.no/en/drones/no-drone-zones/)及无人机飞行区域地图(https://dronesoner.no/?lang=no#4/63.78/10.45)。通常情况下,无人机不得在机场附近5公里内、自然保护区、军事区域、使领馆、监狱及其他敏感区域飞行。请注意,一些军事设施和临时空域限制活动不会在地图上标明,因此,地图上未标为“禁飞区”的区域也有可能禁止无人机飞行。
三、确认无人机飞行活动类别并取得相应飞行证明。欧洲无人机法规将飞行活动分为开放类别(Open Category)、特定类别(Specific Category)和审定类别(Certified Category)。具体分类标准可参阅挪威民航局相关规定(https://www.luftfartstilsynet.no/en/drones/)。以开放类别为例,操作员可通过挪威民航局网站(https://flydrone.no/register)学习课程、参加理论考试并获取飞行证明。
四、按规定申报机载相机等传感器。使用载有相机、摄像机或其他机载传感器的无人机前,应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挪威国家安全局网站(https://registrering.sensor.nsm.cloudgis.no/?initialLang=en)申报机器使用情况。完成申报并不意味着可以在所有区域拍摄或飞行。在禁拍区、传感器限制区或其他受限空域,仍须遵守相应规定。
五、购买责任保险。在挪威使用无人机,通常须购买符合规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休闲娱乐和商业用途均应遵守相关保险要求。具体要求可参阅挪威民航局网站相关规定(https://www.luftfartstilsynet.no/en/drones/veiledning/insurance/)。
相关法律法规以挪威民航局(Luftfartstilsynet)、挪威国家安全局(Nasjonal sikkerhetsmyndighet)、挪威警方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出行前请及时查询信息,并根据实际活动确认适用规定。
如因涉嫌违规放飞无人机被警方拦截或询问,应保持冷静,配合警方调查,如实说明情况,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协助。
驻挪威使馆24小时领事保护热线:+47 93066621。
在赞切勿非法务工
近期发生多起在赞比亚非法务工人员与雇主发生劳资纠纷案件。当事人听信熟人或“劳务中介”介绍,未办理当地合法工作许可,未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即免签入境赞比亚非法务工。有的抵赞后因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与雇主产生纠纷,有的遭遇欠薪。部分人员因非法滞留被赞执法部门处罚、遣返,造成个人财产损失。谨此提醒在赞切勿非法务工:
一、提前办妥务工证件,杜绝非法就业行为。根据赞比亚《2010年移民与驱逐法》规定,来赞务工人员入境前,雇主须提前为务工人员申办工作许可。务工人员首次入境时须出示赞移民局开具的批复函,并在入境后规定期限内前往赞移民局换领正式工作证件。当前,赞比亚对持中国普通护照人员实施的自首次入境起12个月内最高90天免签入境政策仅适用旅游、商务考察事由。免签入境工作违反赞有关法律,当事人面临罚款、拘留、遣返等处罚,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听信“3个月免签试用期”、“旅游签转工作签”、“先入境再办手续”等不实说法,勿抱有被查处后“花钱了事”等错误想法。
二、选择正规用工单位,警惕非法中介和熟人介绍。警惕不法中介和国内亲友所谓“待遇优厚”“3个月内可转工作签”等夸大其词、隐瞒实情的招工陷阱。务必选择正规渠道和合法劳务中介求职,可访问商务部网站查阅《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核实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三、签订正规劳务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来赞前务必签订正规劳务合同,对工作内容、食宿、医疗误工、往返机票、合同责任义务、争议解决方式、伤亡事故处理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约定。如未签署正规劳务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四、如遇劳务纠纷,请冷静理性处置,妥善保存证据,争取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依法依规向赞比亚劳工、移民部门反映问题,也可向雇主或外派劳务公司的国内注册地或户籍地商务部门、对外劳务合作商会、公安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对外劳务合作商会投诉举报。如遇人身威胁,切记以安全为首要,避免激化矛盾冲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向赞比亚警方报案求助。
赞比亚报警电话:991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赞比亚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260-977790322。
在日谨防新型电信诈骗
近期,多名在日本中国公民网购过程中遭遇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装号码打电话或发送短信告知“网购包裹丢失或异常”,以“核对账户信息”“开通理赔通道”“缴纳手续费”等理由引导受害人下载屏幕共享软件、点击陌生链接或填写银行卡号与验证码,收集当事人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以达成非法盗刷或转账目的。
提醒在日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如遇物流异常等问题,请通过正规渠道联系购物网站官方客服,谨慎下载安装不明软件或点击不明链接,不要在陌生网页中输入个人账户信息。
如不幸受骗,请及时向日本警方报案,并联系银行冻结汇款及账户。必要时,可由本人或国内亲属向本人国内户籍地公安机关报案(报警电话:+86+区号+110)。
日本紧急求助电话:110(警察)、119(消防、急救)、118(海上事故、海难)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65612308。
务必遵守乌兹别克斯坦海关规定
近期,有多名中国公民出入境乌兹别克斯坦时因未遵守相关规定而受到乌海关处罚。谨此提醒:
一、请严格遵守乌海关规定。乌海关对各品类物品出入境有明确规定,详见海关官网https://customs.uz(可借助翻译软件查看)。特别提醒:应乌方邀请来乌参加展览、开展学术技术交流、进行无偿援助等非盈利性活动的,也要提高风险意识,务必请乌方邀请单位协助提前确认相关物品出入境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二、请勿携带违禁品出入境。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爆炸物和爆破工具;激光发射器;烟火装置;与赌博相关的老虎机等;功率超过40W的白炽灯泡;无人驾驶航空器等均属禁止或限制出入境物品。携带野生动植物相关物品、枪支弹药、无线电设备、宗教文献和文物等入境需先获得乌有关主管部门许可。
三、请勿超额携带自用物品出入境。
(一)满足境外停留时限要求的自然人经国际机场入境可免税携带价值1000美元以下商品,经铁路、水路口岸入境免税携带商品金额为500美元,经公路口岸为300美元。主要免税入境商品限额如下:酒类不超过2升,香烟不超过200支,雪茄不超过5支,香水、香氛等不超过3瓶(不超过300毫升)。
(二)自然人可免申报携带价值5000美元以下商品出境,超出该数额商品需提前申报。主要免申报商品限额如下:大米不超过3公斤,面粉制品不超过5公斤,肉类、糖、植物油不超过2公斤,新鲜蔬果及干果不超过40公斤,成品首饰黄金不超过65克、白银不超过200克。如携带乌本国生产的贵金属制品出境则须持有证书。
(三)个人自用药品数量不超10种,每种不超5个外包装单位;医疗产品数量不超5个单位。药品和医疗产品必须保留制造商原产包装。携带非常规类药品和处方药需向海关申报。
四、请勿违反海关申报要求。个人出于非商业目的,以手提行李或随身行李的形式携带需申报的物品出入境时,应提前准备好申报单向海关申报。本人对所携带物品无法确定其是否需要申报的情况下,建议经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
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委员会咨询电话:+998 55 502 86 30转分机号4136或4137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 10 12308或+86 10 65612308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领事保护电话:+998 93 501 85 74
来源:苏商天下微信公众号